谢田村文化瑰宝—跳净童
民间艺术因在广大人民中间广为流传而生生不息,而这种生存的基因就在于美学家所说的,通过“生活本身”的独特的个别的“形式”来再现现实的本质方面(车尔尼雪夫斯基语)。而这种通过“生活本身”的“形式”又能生发人们对艺术活动中呈现事物的感知所引起的一种特殊的、美好的感受,即审美的享受----流传在建德市钦堂乡谢田村一带的《跳净童》就是这样的民间舞蹈。舞蹈具有浓郁的喜剧色彩,风格特色鲜明,并且具有健身祛病等功效而深受流传区域群众的欢迎
《跳净童》通过老和尚、小和尚、柳翠、土地四个人物,叙述一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一个忍受不了佛门清规的小和尚,私出山门遇见柳翠相互取乐。被老和尚发觉后,揪回寺院,加以责罚。善良的柳翠赶来求情,不料老和尚也被柳翠的美丽娇艳所动,邪念顿生,乘机调戏柳翠。小和尚设法请来了土地公公,使老和尚丑态毕露,狼狈不堪。土地公公和小和尚因而狠狠地揍了表里不一的老和尚一顿。
除却民间故事说道,还因钦堂乡谢田村因地处偏远,缺医少药,山村孩童春季常患“猪头疯”(腮腺炎),村里的先民就跳起了这种促进头部、颈部运动,有利患者痊愈的“大头娃娃”舞。并有一套求仙拜佛的仪式,祈禳神灵的庇佑,以求更好的消灾驱邪。
《跳净童》中所指“净童”,在当地流传着几种不同说法:一是舞蹈者必须是男性儿童;二是舞蹈的主角系一个少年和尚,和尚与异性绝缘,两者均在“净童”之列,故名《跳净童》。另一种说法:相传秦始皇祈求“万世一统、长生不老”,派遣方士徐福,带领三百名童男童女,头戴面具扬尘舞蹈,曰乎跳秦童方言“秦”与“净”读音相似,“净童”即“秦童”。此种民间传说《跳净童》乃是一个流传千年源自秦代的传统舞蹈,但未见正史记载。但据《跳净童》的传承人认真追溯该舞流传当地至少有一百四十多年了。
《跳净童》具有数百年的历史则是完全可能的,在宋.周密《武林旧事》中就有记载与建德相去不远,时值临安府南宋舞队的《耍和尚》。清.光绪《西沥集揽,月明柳翠墓》也有戴大头套的“月明和尚度柳翠”的记载:“跳鲍老,儿童戏也。徐天池有《玉通禅》剧,此亦戏耳。而孤舟山下有柳翠墓在焉,神道路侧有月明庵在焉,郡城中有柳翠井,遗迹昭然,非徒戏言无据也。考绍兴(南宋,公元1132一1164间)有清了、玉通者,皆高僧也。太守柳宣教履任,玉通不赴庭参。柳恶之,使红莲计破其戒。玉通羞见清了,即留偈回首托生于柳,誓必败其门风。宣教没,翠流落为妓二十余年。与清了遇于大,佛寺内,清了又号月明,为之戴面具为宰官身,为比丘身,为妇人身,现身说法,示彼前因。翠即时大悟,所谓月明和尚度柳翠也。今俗传月明和尚驮柳翠,灯月之夜,跳舞宣淫,大为:不雅。然此俗难革,为父老者,盍教儿童改作度柳翠之故事。剧场关目,一如《四声猿》戏中所演,庶几足以垂戒而儆俗乎。”这些资料均反映了当时流传的关于《月明和尚度柳翠》节目的传说和形成情况。
《跳净童》艺术上最显著的特征首先是舞蹈有着被广大受众所接受的审美趣味。审美趣味指人理解和评价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审美特点的能力。人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得出关于美、丑、喜、悲等等的看法,审美趣味就是表现人根据自己的这些看法对现实、对全部多种多样的审美价值所作的评价。审美趣味的特点是,它表现为对现实事物和现象、对艺术作品(深入研究现实事物和现象的结果)进行不同于理论判断的直接评价。对周围事物的直接的富有情感的审美评价(喜欢或不喜欢)表明,事物和现象、艺术作品在人身上会引起怎样的审美感、审美感受,它们会使人得到怎样的审美享受。良好的审美趣味意味着有能力从真正美好的东西得到享受,意味着需要从劳动,日常生活、人的行为以及艺术中去理解和创造美好的东西。《跳净童》表现了小和尚的机敏可爱,不拘清规戒律;村姑柳翠的清纯善良,天真活泼;土地公公的正义凛然、责罚分明;这些又在与老和尚的道貌岸然、内心卑污形成强烈对比中对“待人严、待已宽”,言行不一的丑陋现象进行了善意的讥讽和抨击,表达了“善恶到头终有报”这一朴素真理,向民众传播了特定的精神内涵和价值取向、道德标准,因而具有普世价值与良好的审美趣味为舞蹈受众所需要从劳动,日常生活、人的行为以及艺术中反映出来的被人们去理解和创造美好的东西。显然,《跳净童》有着良好的审美趣味的基础和必要前提,观众能够理解形式与内容的协调,善于辨别社会现象,能够对现实现象作出完整的、并非片面的审美评价。
《跳净童》艺术上的第二个特征是舞蹈按照角色人文背景及性格指向全部戴有夸张了的面具,舞中人物自始自终不说不唱,依凭着舞者的肢体语言去表达了一个充满情趣、又符合民众心中价值取向的生动故事。情节简约但不简单,含意通俗却又深刻,启承转合、结构方式有戏剧特点,有利于剧情层层演进,流畅中见妙趣,引人入戏,动作生活化又显艺术性,给观众带来寓教于乐的审美愉悦。
剧是一种以舞蹈为主要表现手段,综合音乐、美术、文学等艺术形式,表现特定的人物和一定戏剧情节的舞蹈艺术。真正意义上的舞剧在中国是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才开始创立和发展起来的,但作为可发展成舞剧的因素及草创形态则可追源到商周年代。《跳净童》则是难得的具有强烈民间舞剧特征的一个传统节目。
其三是人物形象鲜明,角色生动,动作独特。《跳净童》在特定的环境里,四个人物装束简约古朴,道具取自生活,运用得当,有利于人物塑造和形象刻画。“叙事”与“表意”共进,不同的舞蹈语汇,刻画出不同的性格、情绪,姿态流转顺畅,共同演绎、发展了剧情,表现出质朴、清新的乡土气味。《跳净童》的舞蹈动作也很独特,别具一格,舞中角色“净童”以“跳”为主,其净童---少年和尚舞蹈时的“旁踢步”、“前倾后踢步”、“后仰前踢步”动律节奏清晰而富个性,其余人物一招一式也多从角色出发,在摹仿生活的基础上适度夸张、美化,无刻意的技巧炫耀,是完全从人物表达的需要去呈现出来的简炼朴实的肢体语言。这样的动作结构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传播。
《跳净童》通过老和尚、小和尚、柳翠、土地四个人物,叙述一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一个忍受不了佛门清规的小和尚,私出山门遇见柳翠相互取乐。被老和尚发觉后,揪回寺院,加以责罚。善良的柳翠赶来求情,不料老和尚也被柳翠的美丽娇艳所动,邪念顿生,乘机调戏柳翠。小和尚设法请来了土地公公,使老和尚丑态毕露,狼狈不堪。土地公公和小和尚因而狠狠地揍了表里不一的老和尚一顿。
除却民间故事说道,还因钦堂乡谢田村因地处偏远,缺医少药,山村孩童春季常患“猪头疯”(腮腺炎),村里的先民就跳起了这种促进头部、颈部运动,有利患者痊愈的“大头娃娃”舞。并有一套求仙拜佛的仪式,祈禳神灵的庇佑,以求更好的消灾驱邪。
《跳净童》中所指“净童”,在当地流传着几种不同说法:一是舞蹈者必须是男性儿童;二是舞蹈的主角系一个少年和尚,和尚与异性绝缘,两者均在“净童”之列,故名《跳净童》。另一种说法:相传秦始皇祈求“万世一统、长生不老”,派遣方士徐福,带领三百名童男童女,头戴面具扬尘舞蹈,曰乎跳秦童方言“秦”与“净”读音相似,“净童”即“秦童”。此种民间传说《跳净童》乃是一个流传千年源自秦代的传统舞蹈,但未见正史记载。但据《跳净童》的传承人认真追溯该舞流传当地至少有一百四十多年了。
《跳净童》具有数百年的历史则是完全可能的,在宋.周密《武林旧事》中就有记载与建德相去不远,时值临安府南宋舞队的《耍和尚》。清.光绪《西沥集揽,月明柳翠墓》也有戴大头套的“月明和尚度柳翠”的记载:“跳鲍老,儿童戏也。徐天池有《玉通禅》剧,此亦戏耳。而孤舟山下有柳翠墓在焉,神道路侧有月明庵在焉,郡城中有柳翠井,遗迹昭然,非徒戏言无据也。考绍兴(南宋,公元1132一1164间)有清了、玉通者,皆高僧也。太守柳宣教履任,玉通不赴庭参。柳恶之,使红莲计破其戒。玉通羞见清了,即留偈回首托生于柳,誓必败其门风。宣教没,翠流落为妓二十余年。与清了遇于大,佛寺内,清了又号月明,为之戴面具为宰官身,为比丘身,为妇人身,现身说法,示彼前因。翠即时大悟,所谓月明和尚度柳翠也。今俗传月明和尚驮柳翠,灯月之夜,跳舞宣淫,大为:不雅。然此俗难革,为父老者,盍教儿童改作度柳翠之故事。剧场关目,一如《四声猿》戏中所演,庶几足以垂戒而儆俗乎。”这些资料均反映了当时流传的关于《月明和尚度柳翠》节目的传说和形成情况。
《跳净童》艺术上最显著的特征首先是舞蹈有着被广大受众所接受的审美趣味。审美趣味指人理解和评价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审美特点的能力。人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得出关于美、丑、喜、悲等等的看法,审美趣味就是表现人根据自己的这些看法对现实、对全部多种多样的审美价值所作的评价。审美趣味的特点是,它表现为对现实事物和现象、对艺术作品(深入研究现实事物和现象的结果)进行不同于理论判断的直接评价。对周围事物的直接的富有情感的审美评价(喜欢或不喜欢)表明,事物和现象、艺术作品在人身上会引起怎样的审美感、审美感受,它们会使人得到怎样的审美享受。良好的审美趣味意味着有能力从真正美好的东西得到享受,意味着需要从劳动,日常生活、人的行为以及艺术中去理解和创造美好的东西。《跳净童》表现了小和尚的机敏可爱,不拘清规戒律;村姑柳翠的清纯善良,天真活泼;土地公公的正义凛然、责罚分明;这些又在与老和尚的道貌岸然、内心卑污形成强烈对比中对“待人严、待已宽”,言行不一的丑陋现象进行了善意的讥讽和抨击,表达了“善恶到头终有报”这一朴素真理,向民众传播了特定的精神内涵和价值取向、道德标准,因而具有普世价值与良好的审美趣味为舞蹈受众所需要从劳动,日常生活、人的行为以及艺术中反映出来的被人们去理解和创造美好的东西。显然,《跳净童》有着良好的审美趣味的基础和必要前提,观众能够理解形式与内容的协调,善于辨别社会现象,能够对现实现象作出完整的、并非片面的审美评价。
《跳净童》艺术上的第二个特征是舞蹈按照角色人文背景及性格指向全部戴有夸张了的面具,舞中人物自始自终不说不唱,依凭着舞者的肢体语言去表达了一个充满情趣、又符合民众心中价值取向的生动故事。情节简约但不简单,含意通俗却又深刻,启承转合、结构方式有戏剧特点,有利于剧情层层演进,流畅中见妙趣,引人入戏,动作生活化又显艺术性,给观众带来寓教于乐的审美愉悦。
剧是一种以舞蹈为主要表现手段,综合音乐、美术、文学等艺术形式,表现特定的人物和一定戏剧情节的舞蹈艺术。真正意义上的舞剧在中国是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才开始创立和发展起来的,但作为可发展成舞剧的因素及草创形态则可追源到商周年代。《跳净童》则是难得的具有强烈民间舞剧特征的一个传统节目。
其三是人物形象鲜明,角色生动,动作独特。《跳净童》在特定的环境里,四个人物装束简约古朴,道具取自生活,运用得当,有利于人物塑造和形象刻画。“叙事”与“表意”共进,不同的舞蹈语汇,刻画出不同的性格、情绪,姿态流转顺畅,共同演绎、发展了剧情,表现出质朴、清新的乡土气味。《跳净童》的舞蹈动作也很独特,别具一格,舞中角色“净童”以“跳”为主,其净童---少年和尚舞蹈时的“旁踢步”、“前倾后踢步”、“后仰前踢步”动律节奏清晰而富个性,其余人物一招一式也多从角色出发,在摹仿生活的基础上适度夸张、美化,无刻意的技巧炫耀,是完全从人物表达的需要去呈现出来的简炼朴实的肢体语言。这样的动作结构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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